周找九宮格見證渝舜 徐樹:國際投資協議與國際勞工尺度的連接機制
內在的事務撮要:若何在國際投資協議中歸入和整合勞工尺度等非投資好處,是國際投資規定成長的新趨向。投資協議與勞工尺度的恰當連接,有助于均衡投資好處與勞工好處,完成經濟和社會的可連續成長。現有國際投資協議中與勞工尺度掛鉤的條目仍存在構造性缺點:在實體規定方面,重要著重對東道國減損勞工尺度行動的規制,疏忽了對東道國勞工政策空間的保證;在實行機制方面,投資者可經由過程投資仲裁機制挑釁東道國勞工政策,而與勞工政策風雨同舟的休息者卻缺少響應的法式權力。是以,有需要對投資協議與勞工尺度的連接途徑停止體系性調劑。中國作為雙向投資年夜國,理應積極介入和引領國際投資規定的制訂,為處理投資維護與勞工維護的掉衡題目進獻中國計劃。
關 鍵 詞:投資維護 勞工維護 政策空間 履約機制 中國計劃
勞工尺度與商業議題的掛鉤測驗考試由來已久。①與此分歧,勞工尺度與投資議題的規定聯繫關係還處于起步階段。持久以來,國際投資協議并不追蹤關心勞工尺度等非投資議題②,投資議題和非投資議題往往在分歧的規定範疇中予以規則。③但是,跟著經濟全球化的成長和可連續成長理念的推行,投資要平日益參與勞工、周遭的狀況、平安、衛生等非經濟目的的規定範疇。若何在國際投資協小樹屋議中歸入和整合勞工尺度等非投資好處,成為國際社會的關心。中國作為全球第二年夜對外投資國度和第二年夜外商投資國度④,若何和諧國際投資與勞工尺度備受國際社會的追蹤關心。本文將深刻分析投資協議與勞工尺度掛鉤的實際基本,體系研判投資協議與勞工尺度掛鉤的國際趨向和軌制特征,并在此基本上切磋中國的因應戰略。
一、投1對1教學資協議與勞工尺度掛鉤的價值導向
(一)國際投資的可連續成長請求
可連續成長作為一項國際法準繩,整合了經濟成長、社會成長和周遭的狀況維護三聚會場地個維度。⑤隨同著可連續成長準繩的法令化,有關可連續成長的公約實行也逐步從周遭的狀況資本向商業、投資等諸多範疇延長。吸引和維護國際投資對于增進國度經濟成長而言至關主要。可是,離開規制的國際投資運動也能夠會要挾東道國社會福祉、損壞東道國周遭的狀況資本,晦氣于東道國可連續成長。傳統上,國際投資協議被視為增進和維護投資的法令東西,協議對于勞工、周遭的狀況等非經濟目的往往避而不提。此種做法不成防止地限制了東道國確保國際投資有助于可連續成長目的的政策空間和規制才能,因此激發了國際投資協議的“可連續成長危機”。⑥有鑒于此,越來越多的投資協議開端明白列出可連續成長的政策目的。
盡管這般,國際投資協議對可連續成長目的的宣示和確認在多年夜水平上確立了可連續成長的權力任務仍不無疑問。一方面,投資協議對可連續成長目的的說起重要表現在協議媒介中,並且投資協議凡是將可連續成長目的與諸項經濟目的并列。另一方面,投資協議并未說明可連續成長準繩的權力任務內在,協議對可連續成長的簡略說起可否影響締約國間的權力任務設置裝備擺設,將取決于協議的說明和實用實行。⑦在此佈景下,若何進一個步驟推動國際投資協議的可連續成長轉型成為國際社會的主要關心。⑧為了讓抽象的可連續成長準繩“落地”,有不雅點提出將可連續成長目的與勞工、周遭的狀況等詳細議題融會,經由過程勞工、周遭的狀況等特殊條目付與可連續成長詳細的權力任務內在。由此可見,投資與勞工、周遭的狀況等議題的掛鉤,有助于進一個步驟推動可連續成長準繩的詳細化。勞工尺度是國度經濟和社會政策的主要構成部門,制訂和實行適當的勞工尺度應屬可連續成長準繩的內涵請求。經由過程就義勞工尺度吸引和維護投資的做法是不成連續的。為了防止重投資維護而輕勞工維護,可以經由過程私密空間投資規定與勞工尺度的恰當掛鉤進一個步驟強化可連續成長準繩的指引性和可履行性。
(二)勞工尺度的經濟屬性與社會屬性
投資協議與勞工尺度掛鉤的訴求還源于勞工尺度的雙重屬性。勞工尺度的經濟屬性重在保護公正競爭,而其社會屬性則旨在保護休息者的符合法規權益、增進社會公理。⑨推進投資協議與勞工尺度的恰當掛鉤,有助于均衡勞工尺度的經濟和社會雙重屬性。
跟著經濟全球化的推動,勞工尺度越來越多地與商業、投資等議題發生軌制聯絡接觸。經濟學實際以為,勞工本錢的高下會影響一國吸引外商投資的競爭上風,更低的勞工本錢可以讓企業以更低的價錢出口商品,因此也更利于吸引外商投資。這能夠促使國度之間競相下降勞工尺度,激發勞工尺度的“底線競爭”。不少學者即以“底線競爭”假定為根據,以為有需要將投資規定與勞工尺度掛鉤,避免國度經由過程下降勞工尺度取得吸引投資的不合法上風。此外,也有不雅點從勞工尺度的人權屬性和普適性實際角度論證勞工與投資掛鉤的實際根據,主意增進和維護投資不克不及以就義勞工基礎權力為價格。⑩但是,勞工尺度的底線競爭假定和普適性實際并非毫無爭議。底線競爭假定的題目在于,低勞工尺度在多年夜水平上可以或許影響商業和投資并無確實的實證數據支持。單方面依靠底線競爭假定,將使勞工尺度淪為維護主義捏詞。勞工尺度的普適性實際也難以獲得寬大成長中國度承認,現實上分歧國度的勞個人空間工尺度存在很年夜差別。過火誇大普適性實際,能夠使其成為發財國度向成長中國度輸入勞工尺度的東西,站在成長中國度的態度,勞工尺度的普適性實際能夠不外是其政治和經濟訴求的實際粉飾。勞工尺度越來越成為東方國度對成長中國度的新型商業壁壘(11),是以勞工維護為名義的商業維護主義。(12)東方國度的勞工尺度主意,本質上是將國際牴觸轉嫁給作為成長中國度的商業伙伴,抬升成長中國度的休息力本錢,加重東方國度勞工的競爭壓力。(13)可以說,近年來商業、投資協議與勞工尺度的掛鉤,往往淪為東方國度保護本身經濟和政治好處,干預成長中國度保存權、成長權的政治東西。(14)
美國、歐盟是主意投資與勞工掛鉤的重要推進者,美國重要將勞工尺度視為經濟層面的競爭上風題目,而歐盟更誇大勞工尺度的人權屬性和普適性實際。(15)固然實際主意有所差別,可是兩者推進商業投資協議歸入勞工尺度條目的好處訴求并無分歧,其重要目的均在于確保商業投資伙伴不會以下降勞工尺度的方法取得競爭上風。美歐投資協議中的勞工尺度條目凡是規則,締約一方不得為激勵投資而下降勞工尺度,該任務實用于一切投資,而非僅限于來自締約另一方的投資。這是由於,締約一方針對非締約方投資而下降勞工尺度,會讓締約另一方的投資處于晦氣的地步。有學者曾尖利地指出,美歐投資協議中勞工尺度條目的目標是避免對己晦氣的不妥競爭,而非真正意在維護勞工。(16)勞工尺度條目更多地被用來避免東道國獲取競爭上風,或許作為人權話語壓抑東道國。就此而言,美歐投資協議與勞工尺度的掛鉤在很年夜水平上仍源于其經濟和政治訴求,并未真正完成勞工尺度經濟屬性與社會屬性的均衡。因此,從投資與勞工掛鉤的應有價值導歷來看,既要推進國際社會強化勞工範疇一起配合,增進有利于完成可連續成長和勞工維護目的的投資,也要特殊誇大不得為維護主義目標而濫用勞工尺度。
二、投資協議與勞工尺度掛鉤的實體途徑
國際投資協議的內在的事務重要表示為有關投資增進、維護和治理的規則,其自己并未就勞工尺度設置實體性規定。投資協議不創設新的勞工尺度,也不會付與勞工新的私家權力。(17)投資協議對勞工的維護重要經由過程與協議以外的勞工尺度停止掛鉤予以完成。投資協議與勞工尺度在實體規定上掛鉤重要表現在保證規制空間條目、不得減損勞工尺度條目、投資者任務條目以及與勞工尺度有關的投資條目中。
(一)保證規制空間條目
規制空間條目的主旨在于保證東道國在勞工尺度、周遭的狀況維護等非投資價值方面的政策空間。可以說,此類條目是締約國試圖將投資好處與非投資目的無機融會的立法測驗考試。在內在的事務方面,此類條目凡是并不專門針對勞工尺度而制訂,更多地表示為普通性地重申東道國在衛生、平安、周遭的狀況、勞工維護等各類公共政策範疇的規制權。在公共政策目的的羅列上,分歧的國際投資協議有所差別,有些投資協議明白說起勞工維護,也有投資協議并未說起。例如,《歐盟與加拿年夜不受拘束商業協議》(CETA)投講座場地資章第8.9條規則,締約方重申其在各自國土內完成維護公共衛生、平安、周遭的狀況或公共品德、社會或花費者維護或許增進和維護文明多樣性等符合法規政策目的的權力。相似地,《環承平洋伙伴關系協議》(TPP)投資章第9.16條規則,本章不該說明為禁止一締約方采取、保持或實行合適本章規則的辦法,只需該締約方以為該辦法可以或許恰當地確保在其國土內的投資運動對周遭的狀況、衛生或其他規制目的有所斟酌。應予以指出的是,投資協議對于公共政策目的的羅列長短窮盡式的。即使未明白說起勞工維護,規制空間條目的廣泛表述也應該說明為包括勞工政策。盡管這般,由于其開放性表述,此類條目的感化仍有待實行驗證。東道國對勞工維護等公共政策目的的規制權并非爭議地點,爭議核心在于若何分派公共政策目的與投資維護目的的各自權重,罷了有的規制權條目并未對此供給詳細指引。(18)
在重申東道國的規制權之外,一些投資協議也經由過程設置破例條目消除東道國公共政策辦法的犯警性。盡管已有的投資協議中尚未有專門針對勞工尺度的破例條目,可是東道國的勞工辦法仍有能夠落進破例條目的公共政策辦法范疇。例如,《中國與加拿年夜雙邊投資維護協議(BIT)》第33條規則,本協議任何規則不得說明為禁止締約方采取為維護性命或安康、確保遵照與本協議條目不相沖突的法令律例所需要的辦法。依據該規則,假如東道國的勞工政策辦法為維護勞工性命或安康、確保與協議不相沖突的法令律例所需要的辦法,則該辦法不組成對協議項下投資維護任務的違背。
(二)不得減損勞工尺度條目
與規制空間條目分歧,保護勞工尺度條目更多地表示為限制東道國規制權的任務性規則。實際上,東道國關于勞工尺度的規制空間既包含保持或進步勞工尺度,也可表示為下降或減損勞工尺度。投資協議中的保護勞工尺度條目目標在于防止東道國下降或減損勞工尺度,而請求其保持甚至進步勞工尺度。
就勞工尺度的參照對象而言,分歧投資協議的做法有差別。一些投資協議僅規則不得減損、有用實行國際已有勞工尺度的任務;也有協議明白與國際尺度綁定,請求遵照和履行國際公認的勞工尺度,當然分歧協議對于“國際公認的勞工尺度”的界定能夠有所分歧。美國2004年BIT范本新增了勞工條目,其規則締約兩邊熟悉到經由過程減弱或下降國際勞工法供給的維護來激勵投資是不恰當的,締約各方應盡力確保不得為了激勵投資,以減弱或下降國際公認勞工權力的方法廢棄或減損或許試圖廢棄或減損國際勞工法維護尺度。其所界定的國際公認勞工權力包含結社權、組織權與所有人全體會談權、制止應用任何情勢的逼迫或強迫勞工、青少年和兒童的休息維護,以及在最低薪水、任務時光、個人工作平安與安康方面的可接收任務前提。“應盡力確保”的表述表白,該條目僅設置了較為“軟性”的任務。與此分歧,美國2012年BIT范本強化了締約國的勞工任務,規則締約方重申其作為國際勞工組織成員的任務以及在《國際勞工組織關于任務中的基礎準繩和權力宣言及其后續辦法》下的許諾,締約各方“應確保”不得為了激勵投資,以與勞工權力紛歧致的方法廢棄或減損或許試圖廢棄或減損國際勞工法維護尺度。可見,美國對于投資協議下勞工維護任務的請求更趨嚴厲,已從“行動任務”轉向“成果任務”,請求東道國在更廣范圍、更年夜水平上承當不得減損國際勞工尺度的任小樹屋務。
應留意的是,投資協議中的勞工尺度條目與投資維護條目有所分歧,前者并不創設勞工的私家權力,僅對勞工全體停止體系性維護,而后者則付與投資者私家權力,旨在對投資者停止個別性維護。是以,勞工尺度條目難以成為勞工向東道國或投資者主意訴求的根據。並且,投資協議中的勞工尺度條目僅制止以激勵投資為目標或後果的減損勞工尺度行動,減損勞工尺度行動自己并不組成對投資協議勞工尺度條目的違背。在“美國訴危地馬拉案”中,專家組指出危地馬拉對于部門任務場合和勞工未能有用履行其國際勞工法,可是美國未能證實危地馬拉不履行勞工法的行動是“以影響商業的方法”停止的。(19)由此可見教學,試圖證實違背勞工尺度與歪曲商業或投資之間的聯絡接觸長短常艱苦的。(20)
(三)投資者任務條目
規制空間條目、勞工尺度條目旨在規則國度在勞工尺度等公共政策方面的權力任務。與此分歧,投資者任務條目則著重于若何確保投資者遵照勞工尺度等社會義務的題目。在傳統的投資協議框架下,東道國與投資者的權力任務關系是不合錯誤等的,投資者在享用公約權力的同時并不承當任何公約任務。這激發了國際社會對于投資協議權力任務掉衡的擔心。一些投資協議開端歸入企業社會義務條目,試共享會議室圖直接或直教學場地接地創設投資者任務。1對1教學
總體而言,現有投資協議中的企業社會義務條目仍以開導形式為主,并未對投資者施加大力度制性的任務。(21)以《美墨加不受拘束商業協議(USMCA)》為例,其投資章第14.17條規則,締約方重申激勵企業自愿接收有關企業社會義務的國際公認尺度、指南和準繩的主要性,這些尺度、指南和準繩可觸及勞工、周遭的狀況、性別同等、人權、原居民和土著權力、反腐朽等諸多範疇。該規則的軟法性表現為兩方面,一是締約方“激勵”,二是投資者“自愿”。因此,此類規則在開導投資者遵照國際勞工尺度、防范投資者不妥行動方面的感化是無限的。有鑒于此,多數投資協議轉向強迫形式,請求投資者直接承當響應任務。例如,摩洛哥與尼日利亞BIT第18條規則,投資者及其投資應按照國際勞工組織《關于任務中的基礎準繩和權力宣言》所請求的焦點勞工尺度予以行事。並且,投資者及其投資不得以躲避東道國或母國的國際周遭的狀況、勞工及人權任務的方法治理或運營投資。截至今朝,對投資者施加大力度制性任務的投資協議還極為罕有。
(四)與勞工尺度有關的投資條目
概況上看,投資協議中的投資維護條目并不觸及勞工尺度,兩者之間并無規范聯絡接觸。而現實上,投資者仍有能夠以投資維護條目為根據主意東道國的勞工辦法違背投資維護任務,東道國也能夠煩惱投資者根據投資維護條目提出公約訴請而廢棄采取更嚴厲的勞工尺度。實行中,投資者質疑東道國勞工辦法的公約根據重要包含征收據款與公正公平待遇條目。
就征收據款而言,假如東道國的勞工辦法抬升了用工本錢,本質性地褫奪了投資者可預期的投資收益,該辦法有能夠被視為直接征收行動。僅從後果尺度來判定,東道國的良多規制辦法城市影響投資者好處,假如以此認定東道國辦法組成直接征收,必將緊縮東道國的符合法規規制空間。是以,在直接征收的判定尺度上,不少投資協議試圖在辦法的後果與目標之間停止均衡。除極特別情況外,締約一方為維護衛生、平安、周遭的狀況等符合法規公共福祉目的而采取的非輕視性辦法不組成直接征收。是以,東道國為維護勞工尺度而采取的非輕視性辦法,普通而言不該認定為直接征收。在“Foresti訴南非案”中,投資者以為南非采礦法令中有關雇用“汗青上處于弱勢的南非人”的請求違背了比利時與南非BIT項下制止不符合法令征收的任務。(22)由于仲裁法式被中斷,仲裁庭沒無機會對該訴請作出裁判。
就公正公平待遇條目而言,投資者能夠主意東道國的勞工辦法有違投資者的符合法規預期,組成不公正、不公平待遇。在“Paushok訴蒙古案”中,蒙古經由過程修正采礦法請求雇用本國員工的采礦企業按月付出更高額度的罰金,而本案投資者雇用了大批本國員工。投資者以為,蒙古對礦業法的修正不成猜測地轉變了投資的法令周遭的狀況,損害了投資者的符合法規預期。仲裁庭否認了投資者的訴請,指出投資者不克不及等待東道法律王法公法律不會產生任何變更。(23)但仲共享空間裁庭同時指出,為了防止東道法律王法公法律變更的風險,投資者可與東道國簽署穩固協定保證本身好處,假如缺少穩固協定,投資者將很難證實東道法律王法公法律的變更組成對投資公約任務的違背。這似乎表白,當東道國對投資者做出特殊許諾的情形下,假如東道國是后修正法令違反該許諾,則有能夠組成對投資公約任務的違背。
三、投資協議與勞工尺度掛鉤的履約機制
誰以及若何判定締約方能否履約,是履約機制的焦點地點。投資協議與勞工尺度的實體掛鉤可否卓有成效,很年夜水平上取決于投資協議若何設置裝備擺設政治化的履約治理機制以及司法化的履約裁判機制。就已有實行來看,分歧的投資協議對于勞工規定的履行機制有所差別,並且統一個國度在分歧的投資協議中也表示出差別化的態度。盡管這般,投資協議的勞工規瑜伽教室定履約機制年夜體上仍可劃分為以對話一起配合為代表的彈性履約機制和以爭端處理為代表的剛性履約機制。
(一)對話一起配合機制
投資協議下有關勞工事項的對話一起配合機制重要包含締約國間商量機制以及勞工組織等好處集團的第三方介入機制。締約國間關于勞工事項的商量機制能夠表示為姑且性、個案性的對話一起配合,也能夠表示為常設機構式的履約監視。此中,雙邊投資協議重要經由過程姑且性商量推進勞工事項的對話一起配合,而包括投資章的不受拘束商業協議則更多地創設常設性的當局間委員會,并付與委員會履約監視本能機能。究其緣由,雙邊投資協議僅涵蓋投資議題,而不受拘束商業協議則凡是涵蓋商業、投資、勞工等諸多議題,有關勞工事項的商量機制宜經由過程專門的勞工協議或許不受拘束商業協議中的勞工章停止系統化的設置。商量機制的上風在于以政治化方法友愛協商回應有關勞工事項的關心,防止過火侵進締約國關于勞工政策的自立空間。但與此同時,過度政治化也是商量機制所面對的困難,其能夠成為發財國度應用會談上風對成長中國度的勞工政策停止干預或施壓的捏詞。此外,一些投資協議還設置了社會大眾介入機制,答應好處集團就勞工事項向締約方提出看法和提出。例如,CETA勞工章第23.8條規則締約方應召集國際勞工或可連續成長徵詢小組,向其征詢有關勞工事項的看法和提出,徵詢小組應由雇主、工會、勞工和貿易集團以及其他好處相干者構成。大眾介入機制的目標在于加大力度當局與社會就勞工事項的對話、強化社會大眾在勞工決議計劃方面的介入度和影響力,可是該機制可否有用施展其應有的效能仍不明白。(24)
(二)國度間爭端處理機制
一些投資協議規則,假如締約方經由過程商量無法處理有關勞工事項的爭議,可追求提交專家組或仲裁庭,審查協議中的勞工任務能否獲得遵照。美國、歐盟邇來簽署的不少不受拘束商業協議均設置了勞工爭議的國度間爭端處理機制。可是,在爭端處理機制的設置上,美國不受拘束商業協議凡是將勞工爭議實用于商業爭端處理機制,答應勝訴國經由過程金錢賠還償付、中斷商業好處等方法催促敗訴國遵照勞私密空間工規定。例如,依據USMCA勞工章第23.17條的規則,假如勞工爭議在訴諸前置商量法式后未能獲得處理,可訴諸主協議爭端處理機制,實用主協議的爭端處理章。而歐盟不受拘束商業協議則偏向于設置零丁的勞工爭端處理機制,經由過程進一個步驟商量處理判決的履行題目。例如,CETA勞工章第23.11條明白規則,締約方有關勞工章的任何爭議僅可訴諸勞工章的爭端處理規定和法式追求處理。
從情勢上看,比擬歐盟的彈性爭端處理形式,美國的剛性爭端處理形式更有利于強化勞工尺度的可履行力。(25)但也應該看到,美國不受拘束商業協議有關勞工爭議的剛性裁判機制在很年夜水平上逗留在紙面上,實行中美國當局仍偏向于經由過程政治化的治理機制處理勞工爭議,催促締約絕對方遵照勞工規定。現實上,截至今朝訴諸國度間爭端處理機制的勞工案件僅有“美國訴危地馬拉案”一例,並且案件以美國敗訴了結。而經由過程中斷商業好處對不遵照勞工瑜伽場地判決的國度停止制裁的情況尚未產生。受制于政治化的好處考量和爭端處理的實體、法式妨礙,美國不受拘束商業協議中勞工爭端處理機制的現實感化仍有待驗證。(26)有學者甚至以為,司法裁判并紛歧定是確保不受拘束商業協議的勞工尺度獲得實行的有用機制。(27)
(三)投資者與國度間仲裁機制
投資者與國度間仲裁條目是投資協議中的主要內在的事務,其答應投資者針對東道國提出仲裁交流訴請,請求仲裁庭審查東道國辦法與投資協議任務的相符性。在投資與勞工維護掛鉤的佈景下,投資者很能夠根據掛鉤的實體規定對東道國提起投資仲裁訴請。總體而言,投資維護條目將是投資者質疑東道國勞工維護辦法的重要公約根據,與此同時東道國也可根據規制空間條目、投資會議室出租者任務條目停止實體抗辯或提出反懇求。而不得減損勞工尺度條目難以成為投資者的公約訴請根據,由於該條目目標在于保護勞工尺度而非維護投資者好處,因此有關東道國違背勞工尺度的訴請難以經由過程投資者與國度間仲裁機制提出。
1.投資維護條目是投資者質疑東道國勞工家教辦法的重要公約根據。普通而言,投資者無法直接根據勞工尺度等條目對東道國提出投資仲裁訴請。可是,這并無妨礙投資者根據直接征收據款、公正公平待遇條目等投資維護條目對東道國勞工辦法提出投資仲裁訴請。從投資仲裁的管轄權角度來看,對東道國勞工辦法的投資仲裁訴請與對周遭的狀況維護、稅收征管等其他辦法的投資仲裁訴請并無實質差別,其訴請根據均為投資協議中的投資維護條目。換言之,固然投資者無法對東道國違背或濫用勞工尺度的行動提起自力的公約訴請,可是其完整能夠將此訴請包裝為對東道國違背投資維護任務的公約訴請。例如,美國2012年BIT范本固然消除了投資者根據不得減損勞工尺度條目提出仲裁訴請的能夠性,可是投資者仍然可根據協議中的直接征收、公正公平待遇等條目質疑東道國勞工辦法與投資協議任務的相符性。異樣地,固然不少不受拘束商業協議規則在勞工章與其他章呈現沖突時優先實用勞工章,但這不料味著把勞工維護辦法消除在投資章實用之外。假如東道國的勞工維護辦法能夠違背投資章下的投資維護任務,投資者有權根據投資章提出仲裁訴請。
有學者提出,應該在投資協議中明白消除投資仲裁機制對勞工維護辦法的實用。(28)不然,投資者能夠會由於東道國進步最低薪水尺度、強化所有人全體會談權、限制應用姑且工、未防止罷工或勞資膠葛等任何對其晦氣的勞工辦法而提起投資訴請。(29)此種擔心并非夸年夜其詞。在“Veolia訴埃及案”中,埃及修正立法進步了法定最低薪水尺度,可是投資者以為該立法辦法違反了埃及對其作出的合同許諾,從而組成對投資協議中維護傘條目任務的違背。(30)此外,“Foresti訴南非案”“Paushok訴蒙古案”“Plama訴保加利亞案”等案件均表白,投資者開端加倍積極天時用投資維護條目挑釁東道國的勞工政策,包含進步法定最低薪水尺度、限制雇用本國員工、請求雇用當地員工、未禁止工人罷工等諸多辦法。盡管今朝尚沒有勝利的案例,可是投資者應用投資維護條目挑釁東道國勞工政策的能夠性有增無減。
2.規制空間條目、投資者任務條目可作為東道國實體抗辯或反懇求的公約根據。規制空間條目旨在保證東道國的公共政策空間,而投資者任務條目則意在創設投資者的公約任務,因此投資者不太能夠根據此類條目提出公約訴請。例如,比利時、盧森堡與哥倫比亞BIT第8條規則,締約方認可締約各方有權樹立本身的國際勞工尺度并響應地制訂或修正其勞工立法,協議不得說明為禁止締約一方采取、保持或履行其以為恰當的辦法,以確保在其國土內的投資運動遵照其勞工法令。與此同時,該條目還明白規則投資者與國度間爭端處理機制不實用于本條目下承當的任何任務。可見,作為保證勞工政策的規制空間條目,不會成為投資者針對東道國提起投資仲裁訴請的根據。
可是,規制空間條目、投資者任務條目仍能夠作為東道國停止實體抗辯或提出反懇求的公約根據。對于投資者違背勞工尺度的不妥行動,東道國可以在投資仲裁法式中停止實體抗辯,從而抵消或許否認投資者的仲裁訴請。當投資協議含有投資者任務條目時,東道國還可以對投資者提出反懇求,抗衡或許否認投資者的原懇求。與實體抗辯的主動性、消極性分歧,反懇求可以或許豐盛國度應對戰略,從主動應對轉為自動反擊。但是,針對投資仲裁訴請提出反懇求,能夠面對難以認定投資者的管轄批准、投資者公約任務的缺掉、反懇求與原懇求缺少慎密聯絡接觸等妨礙,因此難以獲得仲裁庭的支撐。(31)實行中,東道國更多地以投資者違背國際法為由停止實體抗辯或提出反懇求,而很少以投資者違背國際法為根據。這重要仍是由於投資協議少少對投資者施加直接的強迫性任務,東道國很難證實投資者行動違背投資協議任務。用國際法任務替換國際法任務的做法在很年夜水平下限制了東道國的抗辯和反訴空間,也障礙了有關投資者義務的案例法的構成和成長。(3家教2)
四、投資協議與勞工尺度掛鉤的中國態度
跟著經濟全球化的縱深成長,新一代國際商業投資協議日益衝破傳統的商業投資議題,向勞工尺度等所謂“21世紀新議題”延長。(33)國際經貿範疇的軌制話語權博弈已從商業投資規定轉移至勞工尺度等非經貿議題。(34)自1994年《北美不受拘束商業協議》歸入勞工條目以來,越來越多的商業投資協議規則了勞工尺度請求,歸入勞工議題已成為近年來國際經貿協議的主要特征。(35)持久以來,中國對外簽署的商業投資協議并未設置系統化的勞工尺度條目,多數不受拘束商業協議固然說起加大力度勞工維護一起配合,但并未歸入本質性的勞工維護許諾。與此分歧,在2020年12月30日如期完成會談的《中歐投資協議》中,中歐兩邊分歧批准歸入勞工尺度條目,改良勞工尺度,支撐可連續成長。從公布的會談文原來看,《中歐投資協議》在勞工尺度方面規則了較為體系的實體條目和爭端處理機制。(36)
與晚期中外商業協議回避勞工議題的態度有所分歧,《中歐投資協議》積極回應投資與勞工掛鉤的訴求,表白中國對于投資協議與勞工聚會場地尺度的聯絡題目開端表示出加倍積極、加倍開放的態度,是中國加倍積極自動地介入勞工尺度制訂、爭取軌制話語權的主要表現。這合適中國推動全球可連續成長、構建人類命運配合體的總體目的。人類命運配合體理念是中國介入國際法治扶植、推進國際關系平易近主化、法治化、公道化改造的領導思惟。人類命運配合體理念的提出表白中國有更強的意愿、更年夜的才能承當國際義務,與其他國度配合推進構建可連續的國際關系,完成人類社會的配合福祉。(37)人類命運配合體理念在全球勞工管理、推進國際勞工一“對不起,媽媽,我要你向媽媽保證,不許再做傻事,不許再嚇唬媽媽,聽到了嗎?”藍沐哭著吩咐道。起配合方面也進獻了中國聰明和中國計劃。2018年6月國際勞工組織將“構建人類命運配合體”和“增進互利共贏成長一起配合”寫進年夜會決定,人類命運配合體理念也成為全球勞工管理、勞工範疇一起配合的舉動指南。在此佈景下,《中歐投資協議》歸入與經貿有關的勞工議題,兩邊許諾在勞工範疇不下降維護尺度以吸引投資,不為維護主義目標應用勞工尺度,并努力于批準尚未批準的國際勞工組織基礎條約。這有利于晉陞中國在國際法令事務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完成從國際經貿規定的接收者向引領者的改變,將中國好處有用融進國際規定。
就微觀途徑而言,人類命運配合體理念在平抑、融會、化解勞工尺度的個性與特性、廣泛性與特別性題目上具有主要領導意義。(38)美國與歐盟是推進經貿協議與勞工尺度掛鉤的重要實行者。兩者固然都分歧水平天時用對外經貿協議歸入勞工議題,可是在勞工條目的軌制design尤其是勞工維護的實體尺度和勞工爭真個處理機制方面存在著較年夜的差別。歐盟商業投資協議中的勞工尺度誇大尊敬、增進和完成國際勞工組織確立的基礎準繩和基礎權力,但相干規則多為增進性條目,不具履行力,且明白謝絕采用商業制裁方法處理商業投資協議項下的勞工爭端。(39)而美國商業投資協議中的勞工條目則試圖歸入可強迫履行的勞工尺度,并經由過程司法化的爭端處理機制和商業制裁辦法保證勞工尺度的可履行力。應予留意的是,由于社會軌制、經濟程度、汗青文明等國情的差別,分歧國度的勞工立法和勞工政策懸殊,尤其是在東方發財國度和成長中國度之間對于勞工尺度的熟悉和實行各有分歧。因此,試圖經由過程國際經貿協議同一列國的詳細勞工尺度是不實際的。在此佈景下,提倡勞工範疇的對話一起配合,歸入絕對彈性、按部就班的勞工維護尺度,重視協商會談的彈性履約機制是中國對外經貿協議歸入勞工議題的公道途徑。
起首,不克不及孤登時對待投資與勞工掛鉤的題目,而應從規定連接和和諧的角度努力于處理投資規定與勞工尺度等相干規定的實用關系,防止規定碎片化和規定之間的沖突。在剖析投資與勞工掛鉤的恰當途徑時,應該整合以下兩種視角:一是從勞工尺度的視角體系地比擬商業與勞工掛鉤、投資與勞工掛鉤的異同,二是從投資規定的視角周全地評判投資與勞工、周遭的狀況、人權等非投資價值的軌制關系。從勞工尺度的視角來看,勞工與商業、投資掛鉤的配合目標在于防止因減損勞工尺度而帶來的商業、投資歪曲效應。其重要差別則在于商業協議僅調劑國度之間的權力任務關系,而投資協議則創設了由投資者直接主意公約權力的實體和法式規定。因此,投資與勞工掛鉤的實體、法式途徑在很年夜水平上有別于商業與勞工掛鉤的方法。從投資規定的視角來看,與周遭的狀況、人權等非投資目的一樣,勞工尺度是東道國公道規制外商投資、增進可連續成長的公共政策事項。在斟酌投資與勞工的掛鉤題目時,不克不及僅限于投資好處與勞工好處之間的公私抗衡視角,還應從分歧公共好處的競爭角度對小樹屋待勞工條目,兼顧和諧投瑜伽教室資與勞工、舞蹈教室周遭的狀況、人權等各項非投資價值之間的軌制關系。(40)
其次,投資協議與勞工尺度掛鉤的軌制design應該更為平衡、更成系統、加倍多元。投資維護與勞工維護并不妥然彼此排擠,投資協議與勞工尺度的恰當掛鉤有助于增進投資維護與勞工維護的價值均衡。在美國、歐盟等發財經濟體主導的投資協議中,歸入勞工尺度條目的重要考量依然是避免東道國減損勞工尺度,限制東道國的勞工政策空間。單方面誇大不得減損勞工尺度,不只面對難以判定東道國事否減損或減弱勞工尺度的窘境,並且能夠會加劇東道國與投資者及其母國之間的權力任務掉衡,緊縮東道國依據個人空間本身國情調劑勞工政策的公道規制空間。對此,有需要從防范規制歪曲和保證規制空間兩個向度調劑投資協議與勞工尺度的掛鉤途徑,理順投資維護與勞工維護之間的軌制關系。一方面,要充足保證東道國的勞工政策空間,答應列國依據本身國情確立恰當的勞工尺度,明白說明國度為保證勞工尺度而采取非輕視性的需要辦法不組成對投資維護任務的違背。另一方面,也要適應勞工維護許諾日趨強化的國際趨向,公道斷定締約國的勞工維護任務、防止盡情減弱或減損國際已有的勞工維護尺度,與此同時經由過程強化一起配合增進列國按部就班地晉陞勞工維護程度。就掛鉤規定的載體而言,應優先選擇不受拘束商業協議的情勢確立投資規定與勞工尺度的實用關系。不受拘束商業協議的一攬子會談效能更有助于和諧戰爭衡勞工尺度與商業、投資等多項議題之間的嚴重關系。
再次,應盡力晉陞我國在投資者任務方面的規定話語權,領導投資者遵照勞工尺度,增進東道國經濟、社會和周遭的狀況的可連續成長。維護勞工權力不只是東道國的任務,也應是投資者及其母國的義務。為使投資協議中的勞工維護等可連續成長目的更具可履行性,投資協議會談的重點應該放在投資者任務的規定design上。(41)在投資者任務的規制形式上,投資者及其母國均可成為義務主體。一方面,投資者母國應盡力確保其投資者實行企業社會義務、遵守有關國際勞工尺度,展開擔任任和可連續的投資運動。(42)另一方面,投資者也有任務遵照東道法律王法公法律,以合適國際勞工尺度的方法展開投資運動,不得躲避東道國或母國的勞工尺度等法令任務。對于違背投資者任務的不妥行動,除國際法義務之外,可以斟酌在今后的投資協議會談文本中歸入投資者義務條目,以此抵消或謝絕投資者在投資協議下的權益。
最后,在履約機制方面,應提倡對話一起配合,保存恰當的爭端處理空間,與此同時設置公道的法式機制以防范投資者的濫訴懇求和仲裁庭的盡情裁判。她一愣,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誰說她老公是商人?他應該是武者,還是武者吧?但是拳頭真的很好。她如此著迷,迷失了自勞工尺度具有高度政治化和社會化的特征,試圖經由過程商業或投資爭端處理機制處理國度之間有關勞工尺度的不合是不實際的。美國主導的不受拘束商業協議中固然設置了勞工尺度條目的國度間仲裁機制,可是該機制更多地逗留在紙面上。“美國訴危地馬拉案”表白,將勞工尺度爭議提交國度間仲舞蹈教室裁面對實體、法式上的法令妨礙以及政治好處考量等實際妨礙,實在際後果并不令人滿足。是以,提倡對話一起配合、追蹤關心才能扶植是增進締約國實時回應和和諧彼此有關投資與勞工關心的務虛之舉。
在締約國間關系之外,投資者與東道國之間也能夠由於勞工尺度而激發投資協議下的法令拉鋸戰。投資者能夠主意東道國的勞工辦法違背投資協議下的投資維護教學任務,而東道國則能夠以為勞工辦法是其行使符合法規管束權的方法,不組成對投資協議任務的違背。在此佈景下,有需要防范投資者的濫訴行動和仲裁庭的盡情裁判,防止因投資仲裁法式而不妥地腐蝕東道國的勞工政策空間。為此,可重點從以下方面回應大眾對勞工辦法可仲裁性的擔心。一是公道設置疾速採納法式、仲裁所需支出轉移、締約國配合決議計劃等法式機制,實時鑒別和過濾投資者的濫訴懇求。(43)二是晉陞投資仲裁法式的通明度,擴展大眾介入空間,答應勞工組織等相干好處方介入仲裁法式。三是緊縮仲裁庭的盡情判定空間,對投資維護條目與勞工維護條目的說明關系供給明白的指引。有關勞工辦法的投資爭議重要表示為若何均衡投資維護條目與勞工維護條目之間的價值沖突。對此,締約國可經由過程對投資協議的威望說明說明兩類條目的實用關系,促使仲裁庭對投資維護條目教學場地作出“勞工友愛型”說明結論。
五、結語
在國際法下,投資維護與勞工維護底本是并不訂交的兩條平行線。跟著經濟全球化的成長,投資者與休息者之間的勞資關系日趨嚴重,請求整合投資規定與勞工尺度的呼聲也日漸低落。在此佈景下,一些國際投資協議測驗考試歸入勞工尺度條目,試圖加倍公道地均衡投資好處與勞工好處。但是,現有投資協議中與勞工尺度掛鉤的條目仍存在構造性缺點,勞工條目的潛能并未真正開釋。(44)在實體規定方面,現有實行過火倚賴底線競爭實際,著重對東道國減損勞工尺度行動的消極規制,疏忽了對東道國勞工政策空間的積極保證,東道國與投資者及其母國之間的權力任務掉衡局勢并未獲得有用改良。在實行機制方面,投資仲裁機制為投資者挑釁東道國勞工政策供給了國際平臺,而與勞工政策風雨同舟的休息者卻缺少響應的法式權力。並且,對于投資者的濫訴懇求和仲裁庭的盡情裁判,現有的投資協議未能供給有用的法令東西。(45)是以,有需要對投資協議與勞工尺度的連接途徑停止體系性調劑。中國作為雙向投資年夜國,理應積極介入和引領國際投資規定的制訂,為處理投資維護與勞工維護的掉衡題目進獻中國計劃。追蹤關心和回應投資與勞工掛鉤的訴求,加大力度在商業投資協議與勞工題目上的一起配合,合適中國推動全球可連續成長、構建人類命運配合體的總體目的。
注釋:
①常凱:《WTO、勞工尺度與勞工權益保證》,《中國社會迷信》2002年第1期。
②本文所稱國際投資協議,包含雙邊投資協議(BIT)以及含有投資章節的不受拘束商業協議(FTA)。
③Pia Acconci,"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Investment:Trends in Law-Making and Arbitration," Andrea Gattini et al eds,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 and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rbitration,Leiden:Brill Nijhoff,2018,p.290.
④UNCTAD,World Investment Report 2019,New York:United Nations Publications,2019,pp.3-7.
⑤Manjiao Chi,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rovisions in Investment Treaties,NewYork:United Nations Publication,2018,p.11.
⑥張光:《論國際投資協議的可連續成長型改造》,《法商研討》2017年第5期。
⑦(16)(18)(20)Henner Gtt,Till Patrik Holterhus,"Mainstraining Investment-Labour Linkage Through 'Mega-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 Henner Gtt eds.,Labour Standards 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Cham:Springer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2018,pp.241,247,243-244,245-246.
⑧UNCTAD,Investment Policy Framework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NewYork:United Nations Publication,2015.
⑨鄭麗珍:《休息尺度與商業和投資協議掛鉤的汗青演進、今世特色與將來趨向》,《古代法學》2016年第6期。
⑩Billy Melo Araujo,"Labour Provisions in EU and US Mega-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Rhetoric and Reality,"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 Quarterly,vol.67(2018),pp.234-236.
(11)王立武、張保芬:《歐盟不受拘束商業協議休息條目的軌制性供應及鑒戒》,《政法論叢》2016年第2期。
(12)楊貝:《美國對華商業壁壘中的勞工尺度》,《政法論壇》2011年第3期。
(13)彭岳:《中美商業戰的美法律王法公法本源與中國的應對》,《武漢年夜學學報》(哲學社會迷信版)2021年第2期。
(14)劉學文:《公正商業的價值聯絡與全球商業管理的價值重構》,《法治論壇》2020年第4期。
(15)(27)Kathleen Claussen,"Re-Imaging Trade-Plus Compliance:the Labor Story,"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vol.23(2020),pp.33,25-43.
(17)(29)Vid Prislan,Ruben Zandvliet,"Labor Provisions i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greements:Prospect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rea Bjorklund et al eds.,Yearbook o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 Policy2012-2013,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3,pp.378,369.
(19)In the Matter of Guatemala-Issues Relating to the Obligations Under Article 16.2.1(a)of the CAFTA-DR,Final Report of the Panel,14June 2017,p.594.
(21)Kathryn Gordon,Joachim Pohl and Marie Bouchard,Investment Treaty Law,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Responsible Business Conduct:A Fact Finding Survey,OECD Working Papers o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2014/01,p.17.
(22)Piero Foresti,Laura de Carli and others v.The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ICSID Case No.ARB(AF)/07/1,Award,August 4,2010.
(23)Sergei Paushok,CJSC Goden East Company and CJSC Vostokneftegaz Company v.The Government of Mongolia,UNCITRAL,Award on Jurisdiction and Liabi“還有第三個原因嗎?”lity,April 28,2011.
(24)Jan Orbie,Lore Van den Putte and Deborah Martens,"Civil Society Meetings in EU Free Trade Agreements:The Purposes Unravelled," Henner Gtt eds.,Labour Standards 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201家教8,pp.136-150.
(25)李西霞:《〈美墨加協議〉勞工尺度的成長意向及潛伏影響》,《法學》2020年第1期。
(26)Patrick Abel,"Comparative Conclusions on Arbitral Dispute Settlement in Trade-Labour Matters Under US FTAs," Henner Gtt eds.,Labour Standards 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pp.158-163.
(28)Valentina Cagnin,"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ISDS)from a Labour Law Perspective," European Labour Law Journal,vol.8(2017),p.230.
(30)Veolia Proprete v.Arab Republic of Egypt,ICSID Case No.ARB/12/15,Award,May 25,2018.
(31)陳正健:《投資者與國度爭端處理中的國度反訴》,《法商研討》2017年第1期;孫南申:《國際投資仲裁中東道國反懇求規定實用題目》,《上海對外經貿年夜學學報》2020年第1期。
(32)Jean Ho,"The Creation of Elusive Investor Responsibility,"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Unbound,vol.113(2019),pp.12-14.
(33)石靜霞:《國際商業投資規定的再構建及中國的因應》,《中國社會迷信》2015年第9期。
(34)陳偉光、王燕:《全球經濟管理中軌制性話語權的中國策》,《改造》2016年第7期。
(35)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Handbook on Assessment of Labour Provisions in Trade and Investment Arrangements,Geneva: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2017,p.11.
(36)相干條目規則于《中歐投資協議》第四部門“投資與可連續成長”的第三節“投資與勞工”中,協議全文拜見https://trade.ec.europa.eu/doclib/press/index.cfm?id=2237,2021年3月13日。
(37)中國國際私法學會課題組、黃進:《習近平法治思惟中的國際法治不雅》,《武年夜國際法評論》2021年第1期。
(38)李猛:《全球管理變更視角下人類命運配合體理念的國際法淵源及其法治化途徑研討》,《社會迷信研討》2019年第4期。
(39)賈海龍:《歐盟對外經貿公約中的勞工條目:汗青、近況以及塑造原因》,《社會迷信家》2021年第1期。
(40)Yannick Radi,"Labor Provisions and Dispute Settlement i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greements:An Inquiry into the Politicization of the Settlement of Labor Disputes," Andrea Bjorklund et al eds.,Yearbook o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 Policy 2014-2015,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6,pp.96-97.
(41)Congyan Cai,"China-US BIT Negotiations and the Future of Investment Treaty Regime:A Grand Bilateral Bargain with Multilateral Implications,"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vol.12(2009),p.505.
(42)曾華群:《論我國“可連續成長導向”雙邊投資公約的實行》,《廈門年夜學學報》(哲學社會迷信版)2015年第1期。
(43)徐樹:《國際投資仲裁中濫訴防范機制的構建》,《法學》2017年第5期。
(44)Henner Gtt,"Linkages of Trade,Investment and Labour in 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s:Between Untapped Potential and Structural Insufficiencies," Marc Bungenberg et al eds.,European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Cham:Springer,2019,pp.133-165.
(45)劉筍:《論國際投資仲裁中的先例徵引及締約國的干涉和領導》,《法學評論》2021年第3期。但是怎麼做?這段婚姻是她自己的生死促成的,這種生活自然是她自己帶大的。她能怪誰,又能怪誰?只能自責,自責,每晚